來電顯示:我是一名廚師,幾個月前,我和朋友各出資3萬元,共6萬元從別人手裡轉讓了一家小餐館,由朋友負主責,開業商務中心以來一直處於盈利狀態。因為我愛人的原因,我想到上海發展,想退出這個小餐館,要朋友將那一半的資金退給我,我朋友對此表示拒絕;我想將我這部分資金份額轉讓給別人,我朋友也不同意。我在沒辦法的情況下對他說,退錢折算2.5萬元也行,但他說可以退2萬元,還要等房東簽的合同滿了,才把錢退給我。我朋友這樣做合理嗎?我可以要求一次性退錢給我嗎?雷先生
  湖南一星律師事務所葉翔鋒律師回覆:雷先生與人合伙開餐館,如果他們合伙合同約定有關於退出的支票貼現條款,那就按合同約定退出合伙關係並處理相關債要債務。如果沒有約定,那麼雷先生要轉讓合伙份額給第三人,必須經得合伙人的同意;如果合伙人不同意,那麼唯一的處理方法就是散伙,雷先生與朋友根據出資份額或者合同約定的其他方式分別享受應得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記者 謝春年)   (原標題:合伙開店我能中途退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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