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新信用貸款購的桿斯三廂小車因事故損毀嚴重。)
  (事室內裝潢故車輛維修價格定損為5萬元左右。)
  (但長沙華隆福特4S店維修清單顯示,小分子褐藻糖膠該車維修價格為9.2萬元。)
  網友投訴:定損5萬維修價格桃園二手餐飲設備卻高達9萬,長沙華隆福特4S店吃人不吐骨頭!
  紅網長沙2月21日訊(記者 吳庠)“原本已達到報廢標準的事故車,卻只給我定損5萬,而實際維修卻達到了9萬多!”長沙車主黃先生新買的小車因事故定損維修,保險公司對此“定損”為5萬元,但4S店最終產生的維修費用高達9.2萬元。事故車輛在維修期間,4S店與保險公司均未向其確認這一情況,他由此質疑“定損”程序不規範,以致令其本已符合報廢標準的事故車進行“無意義”修複,修買屋複後的車輛安全性根本得不到保障。
  目前,黃先生就此事已向湖南保監局進行投訴。
   定損5萬維修卻高達9.2萬
  
  黃先生稱,2013年10月10日,他在長沙四方坪華隆福特4S店花費9.99萬元,買了一臺銀色桿斯三廂小車。新車上牌後,他購買了中國人保車險的“全險”。11月24日,他和妻子駕車在去往寧鄉的路上發生事故,車輛損毀嚴重。報險後,人保車險理賠員趕到事發現場進行了勘察。黃先生決定將事故車送往長沙華隆福特4S店維修。
  “在華隆福特4S店,人保車險定損員與4S店維修負責人核對後,對事故車給出的定損價格為5萬。人保車險系統里最終錄入的定損價格也是5萬。”黃先生稱,因為車輛損毀相當嚴重,在定損過程中,他曾多次詢問該車是否達到報廢標準。定損員給出的答覆是,“定損價格必須達到車輛購買價格的80%,才符合報廢標準,也就是定損達到8萬才申請能報廢”。
  在確定不符合報廢標準後,黃先生只好將事故車輛交予4S店進行維修。2014年1月底,他接到長沙華隆福特4S店維修部電話,被告知“事故車已修複,近日可以前來提車,提車前須墊付9.2萬元的維修費”。
  人保車險“定損”被指違規
  
  “我當時都被驚獃了,事先定損價格為5萬,現在4S店給出的維修費高達9.2萬!”黃先生對此十分氣憤——他所購新車價格為9.99萬,根據實際產生的9.2萬維修費來核算,他的事故車遠遠超出了報廢標準。他不禁質問,事故車原本可以申請報廢,為何4S店和保險公司願意花費9.2萬進行修理
  與4S店及保險公司多次交涉後,未果。黃先生遂向紅網“消費維權”頻道發帖投訴。他在帖中質疑人保車險“定損”違規——事故車輛已達到報廢標準,當初的定損價格只有實際維修費用的一半;即使當初定損出現誤差,在後續維修過程中,保險公司應及時與車主聯繫,確定最終的定損價格。
  福特4S店:初次定損會有誤差
  
  對此,紅網記者電話聯繫了長沙華隆福特4S店維修部負責人彭先生。他表示,對事故車輛的初次定損,通常都是根據車輛外表的損毀情況進行定損,不會百分之百準確,“因為很多損壞的零件只有在維修拆除過程中才能發現,所以當時的定損只有5萬元。”
  至於為何在後續維修、定損過程中,未與車主聯繫確認維修價格,彭先生表示根據4S店的規定,這種情況只需要向保險公司說明情況,然後由保險公司向車主確認。
  人保車險:將對車主投訴進行調查、回訪
  
  通過查詢系統記錄,人保車險400客服專員表示,“黃先生的事故車輛初次定損為5萬元,第二次追加定損2.5萬元,最終確認的定損價格為7.5萬元”。那麼,後續追加的2.5萬定損為何未要求車主簽字確認此外,7.5萬與9.2萬的實際維修費相差1.7萬元,這中間的差價由誰來承�
  人保車險400客服專員對此均未作出正面答覆,只是承諾會安排湖南人公司工作人員進行調查、回訪。
   車主訴求:換車或者退車
  
  經協商,4S店和保險公司對此給出瞭解決方案:由保險公司承擔7.5萬的維修費,剩餘的1.7萬由4S店來承擔。
  但黃先生明確表示拒絕接受此方案。他的理由是,4S店從當初定損的5萬元漲到了9.2萬元,以及保險公司二次追加2.5元的定損費,均未征求他本人意見,使得原本符合報廢標準的事故車進行了“無意義”的維修。
  黃先生對此提出訴求,保險公司和4S店應為其退車或者換車,他願意按照相關法規承相應的使用折舊費,“將心比心,這台原價9.99萬元的車,在花費了9.2萬元的大修後,安全性得不到保障,誰還敢開這車”  (原標題:事故車符合“報廢”花9萬修複 人保車險被指違規定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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